市局机关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我局目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有“眉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眉山公安”微博号、“眉山交警”微信公众号、 “眉山交警直属一大队”微博、“眉山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微博、“眉山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微博、“眉山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眉山网警巡查执法”微博、“眉山网警巡查执法”百家号、“眉山网警巡查执法”今日头条号、“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微信公众号,各微信公众号设立“警民互动”、“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新闻发布”、“便民服务”、“政务警务”等板块。第四季度各政务新媒体运营正常。
(二)总体情况。截至目前,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83期,推送信息258条,阅读量18万余次,用户数量32555人,回复互动80余次;微博累计发布1490余条,阅读量170.5万余次,用户数量255084人,回复互动200余次;其他新媒体发布30余条,阅读量112.9万余次。第四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政务新媒体原创稿件较少,更新不及时、关注度和点击量不高,传播范围不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矩阵宣传,扩大影响。市县两级新媒体互为矩阵,质量较高的稿件矩阵宣传,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二)制定下发新媒体管理规定。由市局牵头,对市局机关,各分、县局政务新媒体实施统一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纳入年度公安评价体系,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三)严格审核,提升质效。市局将组织全市公安新媒体采编人员集中进行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同时,对所发布稿件实行严格把关,提升质效。改变传统思维和手段,采取多形式、多内容发布,提高关注度和点击率。
眉山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