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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167/2020-00056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0-11-27
 公文种类 通报  基础分类 公示公告
 服务对象 其他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公安局 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市局机关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第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我局目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有“眉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眉山公安”微博号、“眉山交警”微信公众号、 “眉山交警直属一大队”微博、“眉山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微博、“眉山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微博、“眉山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眉山网警巡查执法”微博“眉山网警巡查执法”百家号、“眉山网警巡查执法”今日头条号、“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微信公众号,各微信公众号设立“警民互动”、“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新闻发布”、“便民服务”、“政务警务”等板块。第季度各政务新媒体运营正常

(二)总体情况。截至目前,2020年第季度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83期,推送信息258条,阅读量18万余次,用户数量32555人,回复互动80余次;微博累计发布1490余条,阅读量170.5万余次,用户数量255084人,回复互动200余次;其他新媒体发布30余条,阅读量112.9万余次。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政务新媒体原创稿件较少,更新不及时、关注度和点击量不高,传播范围不广。

、下一步工作要求

矩阵宣传,扩大影响市县两级新媒体互为矩阵,质量较高的稿件矩阵宣传,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制定下发新媒体管理规定。由市局牵头,对市局机关,各分、县局政务新媒体实施统一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纳入年度公安评价体系,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三)严格审核,提升质效。市局将组织全市公安新媒体采编人员集中进行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同时,对所发布稿件实行严格把关,提升质效。改变传统思维和手段,采取多形式、多内容发布,提高关注度和点击率。


                     眉山市公安局

                      2020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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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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