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和政府网站检查标准,市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列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范围的政府网站开展了2018年第四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网站运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6日,全市政府类网站除永久关停75个外,有19个正常运行。
(二)检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全市第二季度19个政府网站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
(三)纠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目前,全市累计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民纠错信息81条,及时办结率为100%。
(四)网站规范管理情况。全市19个网站均按上级要求开设了相应栏目转载上级重要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均在首页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链接;均纳入了错别字和断错链等网站内容常态化自动扫描和监测范围;均按《指引》要求进行了网站群集约化建设。除市、县(区)七个政府门户网站外,12个市级政府部门(单位)网站均已按照《指引》要求规范了网站标准名称,废除了原有私有域名,启用了ms.gov.cn二级域名。
(五)提升网站服务能力情况。19个网站“办事服务”版块均按要求与“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了链接。
(六)提升网站互动能力情况。19个网站“部门信箱”均按照要求与“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进行了底层数据对接,实现了网络信件集中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统一考核。
(七)网站每季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19个网站均按要求开展了2018年第四季度网站自查通报工作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问题与不足
(一)民意征集结果反馈不及时。主要表现为市级有关部门自主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发布征集活动后,对公众提交的建议意见是否采纳等情况未能及时回复和公开。
(二)信息公开及数据开放工作保障不力。主要表现为部分部门(单位)对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环节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图表、文件等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数量较少、公开质量不高;部分部门(单位)未能按要求在“数据开放”栏目及时向公民和企业提供机器可读的政务原始数据及相关元数据;多数承担信息公开任务的部门(单位)未能按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不断加强民意征集结果反馈管理。凡是利用网络开展民意征集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要加强公众建议意见结果反馈的管理工作。对已处于结束状态的征集活动,相关部门(单位)要自查整改并补录相关结果反馈;对仍处于正在征集状态的征集活动,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查看公众提交的建议意见并积极予以回复。今后,市政府办公室将对不及时进行结果反馈的部门(单位)进行点名通报。
(二)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自身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又要切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常内容保障工作的任务分解,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维护任务。
(三)不断加强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将本单位生成的与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开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
(四)不断加强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挖掘本单位内部科室和下属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积极主动向公民和企业开放以xls、csv、xml、json、txt格式为主的机器可读数据或业务系统API接口,不断推动全市政务数据社会再利用和产业创新。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