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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眉山市党员服务攻坚队深入各园区、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在了解到金象赛瑞股份有限公司有降低环境管理成本,环保税减征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相关需求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主动靠前,按照“一企一专班,一问一小组”思路迅速行动,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分别指定专人办理,积极引导守法企业用足用活减税政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经过多次上门服务和详细核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税务局联合制定了三条措施:一是“一对一”服务,量身定制纳税方案。工作人员为企业详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税申报方案,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享受50%或75%的税收折扣。二是优化监测方案,探索引入监督性数据。为最大程度合法享受税收折扣,工作人员根据税法要求,细化和梳理了需按日监测、按月监测、按季度监测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并创新服务,探索将监督性监测数据引入环境保护税核算,将测管协同数据作为核算参考,减少了企业自行委托监测费用。三是共同核算,共享监测数据。生态环境局将自动监测数据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同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享,协助税务部门核查环保税。
该公司通过对照全年环保支出预算表,三项措施可节约环境管理成本26.7万元。其负责人表示,感谢生态环境局和税务局的主动上门服务,积极想办法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又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费用投入到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中,实现良性循环。
为让更多的企业减少环境管理成本,提升环境管理质量,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该项服务工作,印发了《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环保税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主动向企业公开测管协同监测书面报告。测管协同是现场执法检查时的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主要用于环境执法。执法人员在收到书面监测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被监测企业,可用于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和环保税申报。二是主动向企业公开监督性监测书面报告。监督性监测是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监督性监测书面报告出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被监测企业,可用于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和环保税申报。三是强化指导服务。环保税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的法定职责,税务部门提出环保税或企业提出环保税异议时,生态环境部门应积极主动会同税务部门核准企业排污量,确保环保税数据准确,政策优惠执行无误。
同时,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税务局联合成立了“一对一”帮扶小组,对纳税额度较高的重点企业,由一名业务骨干联系一家企业,按照企业每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帮助企业制定环境税申报方案,明确监测次数、监测内容,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力争实现50%以上的减税额度。目前,眉山市有重点监管企业106家,主动公开和提供监测报告,一年将为企业节省自行监测费用约500万元;按照50%减税额度,将为企业减少环境税约3000万元,为眉山工业企业强劲发展注入环保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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