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物价局
中秋国庆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3〕1025号)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力量,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了节假期间市场稳定有序。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成立节假期间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物价检查所、价格监测中心分别牵头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分别制定了“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表、市场价格监测值班表、市场价格异动应急小组值班表和局领导带班制度,形成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规范月饼、生活必需品等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重点加强粮食、植物油、肉禽蛋类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分析、加强预测预警,确保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价格异动问题。二是开展月饼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是否明码标价,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一些标价不全的,标示不清、错标、漏标的要求立即纠正。从检查情况看,今年,我县月饼市场总体货源充足,高价位月饼品种不多,以本地产月饼为主,多为简装与纸盒装,价格适中。三是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运工作,保障供应,坚决制止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稳定市场价格。
三、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旅游、交通价格巡查,优化节日出游环境。
一是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对我县境内各旅行社门市部5家开展节前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采用提醒、告诫、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诚实经营,自觉抵制旅游购物、娱乐项目价格虚高和高额返佣现象,促进旅游消费。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旅行社门市部提供的服务中存在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二是对我县老峨山旅游景区、九龙山旅游景区、梅湾湖景区及景区内各农家乐30余家等开展节前专项检查。要求景区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及景区内停车、住宿、餐饮等相关配套服务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严格执行规定的优惠政策,旅游购物店严禁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农家乐各项服务应该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搞两套菜单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旅游环境。三是对我县客运中心、公交、出租车等开展巡查。要求在节日期间群众返乡、返城、旅游等高峰期,不得借机上调票价、价外加价,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四、继续规范商贸促销价格行为,净化节日购物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醒服务在前。对城区大型超市、商场、粮油等商贸零售企业,采取提醒、告诫、发放价格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张贴12358宣传画等方式,主动上门,帮助经营者规范降价、打折等促销行为,积极预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发生。二是针对节日期间零售商集中开展促销活动和市民外出旅游较多的特点,对城区超市、液化气门点、零售药店、客运中心等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促销活动降价、赠售、打折等公告是否明确。对个别价签少标、漏标和未使用物价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的现象,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还没有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的举报案件。
五、加强12358举报电话值守。
节日期间我局建立了“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和局领导带班制度,确保“12358”全开候畅通,确保及时协调解决价格纠纷、及时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检查超市、商场、月饼销售店、粮油副食店等2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12358宣传画30余幅,现场咨询200余人次,节日期间,我县各类市场价格秩序良好,无投诉电话。
201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