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伤病职工: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为切实保障伤病职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即日起有序恢复我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医检工作,请各用人单位和伤病职工关注以下事项:
一、之前已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将按有序、分批原则通知申请人参加劳动能力现场医检,参加人员应严格按照通知的场次、时间分批分次有序到达指定医院。过往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不参加现场医检。
二、参加现场医检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出示健康码,通讯行程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因疫情防控原因仍不能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医检的工伤职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继续顺延。如需
咨询相关事宜,请联系眉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感谢您对眉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28-38166500
眉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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