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眉山在行动>>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wjw/2020-00125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0-02-12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工作动态
 服务对象 医疗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疾控启动新冠重点人群筛查工作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市卫健委于2月12日印发《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检测的通知》,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检测,这是应对新冠防控形势的又一有力举措。

此次核酸检测将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追踪到位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医学观察期满解除隔离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发热门诊留观患者在观察期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此工作举措针对重点人群扩大筛查力度,为尽早发现和控制疫情起到了更加有力保障作用。

实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将极大增加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的工作量和检测工作强度,为尽早控制疫情,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安全,中心实验室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任务,克服各种困难,持续、规范、高效地完成相关检测工作任务。目前,中心实验室已做好人员、物资安排,已接收第一批重点人群样品,检验正在进行中。(市疾控中心供稿)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