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至4日,市卫健委督查组按照省卫健委工作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流程是否符合要求,产品商标和说明书是否有违规内容,是否形成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抽检消毒剂样品6个;抽查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对消毒产品使用和索证等环节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管理制度、进出货台账,消毒产品是否具备相关证照,使用是否规范开展检查,随机抽检正在使用的消毒剂样品4个,所有抽检样品均已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临时招收的生产工人未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消毒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无检验人员签名、个别消毒产品不能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立即整改,下一步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市卫监支队供稿)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