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近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制发《关于加强辖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八个是否”“四个有没有”指导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加强辖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对医废处置单位督导检查要点“八个是否”
1.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落实
成立领导管理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专人负责此次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
2.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实
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签字是否齐全,是否单独建立涉肺炎疫情医废台账。
3.医废处置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医废处置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处置技术、工艺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处理效果如何。
4.医废暂存收集处置是否规范
对定点医疗单位转移过来的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单独设立暂存点,是否单独进行处置,处置前是否破坏双层包装,是否日收日清。
5.医废专用车辆转运是否到位
涉疫情医废是否专车转运,转运车辆是否有明显标识,消毒是否到位。
6.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正常。
7.人员、设施等防护是否到位
各类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开展日常体温监测,处置设施是否定期消毒。
8.与周边地区的协调是否加强
对医废处置单位已经超负荷运行,或者接近满负荷运行的,要提前制定医废应急处置预案方案,确保现有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涉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对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要点“四个有没有”
1.医疗废物有没有妥善包装
涉疫情医废有没有进行分类包装,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感染性、病理性医疗废物除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外,必须在最外层增加一次性耐压硬质纸箱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开。纸箱表面应印制红色的“感染性废物”标识。
2.隔离区医废有没有完备处置
医院隔离区产生的垃圾和废物有没有纳入医疗废物管理。
3.医疗废物有没有管理到位
定点医院涉疫情医废有没有落实专人管理,有没有单独建立台账,有没有单独收集、单独暂存,暂存点有没有张贴警示标识,有没有及时转运,做到日产日清,消毒工作有没有到位。
4.外排废水有没有处置得当
外排废水有没有进行消毒处理,消毒设施如二氧化氯发生器有没有正常运行,废水有没有进入市政污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