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眉山在行动>>正文
   
 索 引 号 015425298/2020-00022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0-01-31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工作动态
 服务对象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莅眉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莅眉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月30日,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带队前往眉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眉山市医疗废物防控处置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省住建厅厅长张正红、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罗佳明,眉山市委书记慕新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胡元坤、市政府副市长冉登祥、孙剑陪同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眉山市对疫情期间全市新冠肺炎感染病人(含疑似感染病人)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情况汇报。

眉山市为了应对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全市共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15463个,其中,城镇区域共设置6463个(公共机构467个、物业小区3310个、车站码头53个、超市商场75个、宾馆酒店40个、农贸市场54个、开放式小区等其他密集区域共设置2464个),农村区域共设置9000个。

眉山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确定的发热门诊医院和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四个单独”管理,即,单独收集、单独包装、单独暂存、单独登记;对涉及疫情的医疗废物转运,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专用车辆、落实专门标识、落实专人监督、落实专人运送;对医废处置单位,做到“四个专人”,即,专人负责、专人处理、专人登记、专人蹲守。

眉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紧急启动一条日处理能力5吨的处理线,单独处理疫情期间感染病人(含疑似感染病人)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并做到了专桶收集、专车运输、专线处理,建立单独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规范化收运处置废弃口罩81.015公斤。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高温蒸汽灭菌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详细了解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范围、工艺、能力、收费等情况。检查组对眉山市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眉山市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得力、保障有力,确保了全市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效保障全市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安全处置。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