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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0-00027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0-01-28
 体裁分类 通报  基础分类 工作动态
 服务对象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设置和使用情况的通报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设置和使用情况的通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防止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造成二次污染,1月27日,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带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成三个组对眉山天府新区和各县(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以下简称专用容器)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区县和相关部门(单位)行动迅速,制定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方案,在居住小区、商场、渡口、市场、车站、码头等设置了专用容器。二是宣传到位。大部分区县印制了公告牌,设置在各镇(街道)显要位置,发动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三是规范投放。大部分地方的群众防控意识增强,参与度高,绝大部分能够自觉开展分类投放。

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专用容器4398个,分别是主城区1004个、眉山天府新区583个、彭山区150个、仁寿县386个、丹棱县450个、青神县25个、洪雅县1800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县的专用容器设置数量不足,覆盖面不广,特别是部分开放式居住小区进展缓慢,还未设置专用容器。

(二)个别区县设置的专用容器(主要是农贸市场和街面设置的专用容器)无人监管,专用容器中混装其他垃圾,未达到分类收集的目的,且增加收运和处置难度。

(三)个别居住小区、商场、车站等的专用容器摆放位置不醒目,没有摆放在进出口,无温馨提示;个别地方的专用容器未按要求套袋。

(四)个别区县尚未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开展统一收运处置,无管理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认真抓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工作。“一把手”要带头亲自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置数量不足的区县,要增加专用容器设置数量,扩大覆盖面;尚未对废弃口罩特殊有害垃圾进行统一收运处置的区县要尽快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规范处置。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专用容器设置的监督指导。

(三)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在专用容器附近设置温馨提示,引导群众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专用容器。

(四)强化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专用容器进行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对废弃口罩回收贩卖,同时避免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中混入其他垃圾;具体的责任单位要建立台帐,记录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去向和日处理量。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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