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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gsl/2020-00006  发布机构 市工商联  公开日期 2020-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工商联(市商会)关于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倡议书

各区县工商联,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形势严峻。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当前,疫情阻击战已全面打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为坚决执行和落实中央、省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向全市工商联系统和广大民营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贯彻部署要求。

全市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广大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拥护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在本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二、全力配合疫情防控。

加强宣传普及,倡导文明过节,提高机关干部、商会人员、企业员工疫情防治意识,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常消毒、讲卫生,积极配合本地有关部门摸底登记和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年前举办过年会的商会和企业要密切关注参会人员健康情况,尽量减少聚会,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同时密切关注在外地企业工作的返乡人员健康情况,出现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请务必及时去指定医院就检测就医;年后商会和企业有节会聚会安排的,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暂停举办或延期举行,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恢复时间听候通知。

三、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全市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广大民营企业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以各种形式为疫情防控献计出力、奉献爱心。积极组织涉医企业自愿提供口罩、防护用品、医疗药物、医疗器械捐赠;防疫设备和医药生产企业要组织人员力量,加班加点生产,及时补充货源,确保产品供应;商贸流通企业要做到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保证产品质量,守法诚信经营;药品销售、民营医疗企业要积极参与、共同配全合做好相关检测排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要实时关注各级政府及卫健委发布的疫情信息,按照本地党委政府要求做好本单位、本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及时上报各级工商联(商会)及会员企业有关参与工作信息。

要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社会大局稳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全市工商联系统和广大民营企业紧急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各项部署要求,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工商界力量!

祝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职工、所属商协会人员和广大民营企业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商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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