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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hbj/2020-0003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0-01-27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工作动态
 服务对象 其他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开展现场督导

1月25日(大年初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政带领市、县生态环境局到仁寿县人民医院、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现场督导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

针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仁寿县人民医院检查期间,督导组检查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情况,询问了收集处理的相关流程和查阅了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督导组强调要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包装、转运等管理,特别是有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纳入肺炎疫情规范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做好记录、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

针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在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督导组检查了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优先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同时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以防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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