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发《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在全系统传达近期中央、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采取与一级响应相对应的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增派值班人手,加强疫情防控。 二是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信息收集、报告机制,范围覆盖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律师、公证、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调解队伍和社区矫正对象,于每天下午四点前向省司法厅指挥中心书面报送疫情,截至1月27日,已报送疫情3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 三是开展人员流动情况摸底排查。针对当前全省输入型肺炎疫情严峻的形势,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市司法局建立专项情况摸底调查台帐,在系统内开展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流动及人员接触情况摸底排查,密切关注有高危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干部职工,劝诫其进行自我隔离观察,切实防范因人员流动导致的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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