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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191/2020-00003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1-27
 体裁分类 其他  基础分类 工作动态
 服务对象 其他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司法局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采取五项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全市立即取消所有社区矫正集中活动,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二是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不探亲访友不参加亲朋聚会,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三是严格审核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无特殊情况不批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控,如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要立即与疾控部门联系,并按要求立即报告。五是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利用“眉山司法”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科学开展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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