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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张红玲 冯晓东 周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府人〔2015〕16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续聘张红玲 冯晓东 周波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决定:
  续聘:
  张红玲为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经济合作局局长,续聘至2016年10月;
  冯晓东为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广东经济合作局局长,续聘至2016年10月;
  周波为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武汉经济合作局局长,续聘至2016年10月。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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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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