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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汝林 兰文军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府人〔2016〕13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邹汝林  兰文军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邹汝林为眉山市物价局局长。
  免去:
  兰文军眉山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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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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