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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张欢、黄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02-28 18:0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5227日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张欢同志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黄巍同志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张欢同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黄巍同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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