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刘燕忠、叶淑森同志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2019年9月9日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刘燕忠、叶淑森两名同志眉山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