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信访局党组
关于黄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群众工作中心:
经研究同意:
黄剑同志任眉山市群众工作中心调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剑同志眉山市群众工作中心八级职员(B岗)。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