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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变更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眉山)负责人的批复
2018-01-25 09:21  原市质监局 [字号: ] 打印

眉市质监办函〔20188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同意变更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眉山)负责人的批复

 

市计量所:

你所《关于变更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眉山)负责人的请示》(眉市计量〔201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吴迎波同志兼任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眉山)主任职务,郭维刚同志不再兼任。

此复。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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