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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委关于宋明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12-22 14:49  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打印

青委〔2017〕63号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2017年9月8日研究,决定:

宋明元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张聪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鲁成洪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曾键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罗文祥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辜志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兰林义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林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免去:

宋明元同志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聪同志县旅游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德平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鲁成洪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曾键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文祥同志县商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辜志华同志县旅游局党组成员职务;

兰林义同志县旅游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以上同志在改革试点过渡期间,调整新岗位之前保留改革试点前原任职务职级相关待遇。

中共青神县委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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