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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委关于宋明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2017-12-2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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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委〔2017〕63号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2017年9月8日研究,决定: 宋明元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张聪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鲁成洪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曾键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罗文祥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辜志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兰林义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林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免去: 宋明元同志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聪同志县旅游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德平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鲁成洪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曾键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文祥同志县商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辜志华同志县旅游局党组成员职务; 兰林义同志县旅游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以上同志在改革试点过渡期间,调整新岗位之前保留改革试点前原任职务职级相关待遇。 中共青神县委 2017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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