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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示
2017-11-08 00:0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按照公告程序经过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拟选聘资格。

本公示由眉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77265。

监督电话:028—38444444(市纪委)

028—38168560(市人社局)

附件:眉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8日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

学历

现职称及

岗位等级

考评成绩

及排名

1

刘 亮

1986.07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工程师

专业技术十级

94

(第一名)

2

罗 华

1984.01

西南石油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全日制本科

管理九级

88.4

(并列第二)

3

胡 伟

1987.12

内蒙古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

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88.4

(并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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