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范宇 张绍元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9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范宇为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绍元为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绍元眉山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