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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范宇 张绍元任免职的通知
2021-03-23 19:0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范宇 张绍元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9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范宇为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绍元为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绍元眉山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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