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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辉等任职的通知
2021-02-25 18:3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辉等任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辉为眉山市公安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飞为眉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刚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莉为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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