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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仕兵 蒋传德等任免职的通知
2018-07-16 09:1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府人〔2018〕7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仕兵 蒋传德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4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张仕兵为眉山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蒋传德为眉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毛咏梅为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黄旭东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琪为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强为眉山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绍元为眉山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玉平为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俊文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二年)。

  免去:

  蒋传德眉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琪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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