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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5-0027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12-23
 文  号  眉建发〔2025〕38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23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眉山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24102号)要求,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完成《眉山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与暴雨设计雨型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眉山市暴雨强度修订公式公布如下。

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为:

适用范围为:5min≤t≤180min(短历时),P=2年~100年。

长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为:

适用范围为:180min<t≤1440min(长历时),P=2年~100年。

式中:

i——暴雨强度计算值(mm/min);

q——暴雨强度计算值(L/hm2·s);

t——降雨历时(min);

P——重现期(a)。

其中:q=167i

该暴雨强度修订公式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适用于眉山市东坡区城区(含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未编制暴雨强度公式的县(区)可参照执行。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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