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fgw/2025-00134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25-11-25 |
| 文 号 | 眉市发改体改函〔2025〕8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商务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清单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维护《清单》统一性和权威性,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严格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效率;清单之外领域,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严禁违规增设审批或隐性门槛。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夯实监管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制度运行效能。一是部门协调联动,由发展改革、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清单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清单》事项、主管部门、审批标准及办理流程等信息;三是动态调整衔接,密切跟踪《清单》修订动态,及时完成市区县配套政策调整;四是案例归集处置,畅通违规线索报送渠道,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违规案例实行“一案一核查、一案一整改”,及时排查纠正违规行为;五是评估整改提升机制,主动对接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针对评估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并巩固成效;六是投诉反馈响应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投诉平台等渠道,受理市场主体准入相关诉求,确保及时响应处置诉求。
三、聚焦重点领域治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重点清理涉市场准入壁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整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等问题。全面梳理现行政策文件,建立清理台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压实采购人责任;对共享单车等新业态,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四、强化监督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各县(区)、各部门每季度末10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清单》实施情况及违规案例排查结果。同时,加强《清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政策宣讲会、线上解读专栏、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市场主体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商务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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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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