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zrzyj/2025-00223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30 |
| 文 号 | 眉府函〔2025〕51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眉东府〔20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东坡区富牛镇玉龙村6组、宋程村9组,三苏镇东馆村7组,尚义镇观音村10组,太和镇莲墩村7组,万胜镇众家村1组,修文镇岳营村2、3组集体农用地3.1858公顷(其中耕地1.4892公顷、园地1.3119公顷、其他农用地0.38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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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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