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fgw/2025-00105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日期 | 2025-09-12 |
文 号 | 无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废止《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眉山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0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眉山市水利局、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发改〔2021〕149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眉山市水利局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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