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ylbzj/2025-00034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01 |
文 号 | 眉医保办发〔2025〕18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7月—2026年6月我市职工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眉医保办发〔2025〕18号
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税务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现将2025年7月—2026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我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511元/月。
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3%(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3%、职工本人2%);非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 比例为8.8%(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8%、职工本人2%)。
不缴纳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缴费金额为360.88元/月;不缴纳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缴费金额为180.44元/月。
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396.97元/月;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8%,缴费金额为216.53元/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396.97元/月。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在职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2%。
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511元/月,缴费比例为2%,缴费金额为90.22元/月。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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