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tfxq/2025-00038 | 发布机构 | 眉山天府新区 | 公开日期 | 2025-01-23 |
文 号 | 天眉管发〔2025〕1号 | 公文种类 | 通告 |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有效性 | 有效 |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就2025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青龙街道、锦江镇、贵平镇全域;北斗镇甘泉村、高家镇金河村、龙马镇世享村;视高街道视青路以北、益州大道以东、202乡道以南、清水路以西的兴盛园区。新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见附件。
二、禁止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7日(腊月二十八)至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
三、除上述规定区域外,下列地点、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森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场所和区域。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
七、本公告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2日。
附件:眉山天府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图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眉山天府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图.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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