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tfxq/2023-00381 | 发布机构 | 眉山天府新区 | 公开日期 | 2023-11-21 |
文 号 | 天眉管发改规〔2023〕1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11-19 | 有效性 | 有效 |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和物业等级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印发<眉山天府新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和物业等级划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眉管发改价〔2021〕31号)文件两年试行期即将届满,通过对近两年来施行情况调查分析,社会接纳度较高,运行平稳。经调查周边物业服务收费及居民收入变化情况,此收费标准仍较适合新区实际,决定继续执行。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
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发展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眉山天府新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和物业等级划分暂行办法.docx】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