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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jxw/2023-00059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3-11-21
 文  号  眉经信发〔2023〕26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19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区)经信局,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3〕66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度专项资金(第一批)重点支持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各县(区)经信局、园(新)区经发(科)局组织当地申报单位于1128日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县(区)经信局、园(新)区经发(科)局于1129日前完成企业网上资料审核,并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征求县(区)环保、安全、税务、节能、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重点对不需要验收、备案、备查的单项验收手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项目必备手续齐全,提交最终书面审核意见,于11月30日前联合财政部门或者单独以园(新)区管委会名义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2份,含电子档)报送市经信局。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重复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县(区)、园(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资金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要突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于2024年2月8日前将资金拨付情况(附件3)及使用绩效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省经信厅已单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项目企业仅需网上申报,不再单独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郑婷婷,联系电话:028-33090835

(二)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联系人: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028-86264185

(三)市经信局监察内审科(申报工作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28-33090845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

联系电话:028-38111303


           附件:1.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3.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 报 指 南


一、支持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

(二)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企业所属行业及实施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支持方向

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支持提质增效。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加快优质中小企业培育,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项目。企业于2022年竣工并投运的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项目,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金额,按一定比例(不超过40%)给予补助。如项目建设经费来源有银行贷款的,可根据企业2022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40%)给予贴息。补助和贷款贴息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不超过300万元。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项目。对2022年度新创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项目要求

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和扩大再生产项目,应当立项手续完备,符合环保、安全等规定,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在2022年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

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项目应是2022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发布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为准)。

五、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1.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1)。

2.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2)。

3.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3)。

4.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汇总表(见附件1-4)。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近1个月银行征信报告。

7.企业真实性声明,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声明和现场审核意见(见附件1-5)。

8.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安全、节能等相关审批手续以及相关单项竣工验收材料。

9.项目须提供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报告(投资金额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注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10.银行贷款合同(项目建设经费来源)、银行贷款拨付凭证、企业支付项目贷款利息凭证、2022年1—12月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6)。涉及项目建设贷款并选择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须提供此项资料。

11.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后的用能和产购销等佐证材料。




附件1—1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单位:(必须与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一致)(盖章)   

申报方向:提升发展能力建设—(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扩大再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单位地址:        县(区)/园区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时间:          





附件1—2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 请 表

申报

方向

  提升发展能力—(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扩大再生产项目)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

根据GB/T4754-2017(行业中类)填写。

所属产业

(请填写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其他)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导产品


创建重点企业情况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获得国家、省级资质、证书、荣誉等情况




企业经营

状况

主要经济指标

2021年

2022年

1.资产总额(万元)



2.资产负责率(%)



3.营业收入(万元)



4.利润总额(万元)



5.税金(万元)



6.从业人员(人)



项目

情况

项目名称

 

核准或备案机关

核准或备案文号

核准或备案时间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类别

竣工验收文号

竣工验收时间


安全




环保




节能




建筑工程




消防



所在园区


项目所在地


项目开工及竣工时间

     日— 年    

最后一个单项验收时间

          

项目投资情况

投资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万元)

自筹资金(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项目贷款情况

贷款银行

贷款额度

贷款时间

贷款利率

2022年1—12月实际支付利息(万元)






项目年新增效益

就业人数(人)

销售收入

(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创汇(以人民币计算)






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工艺技术路线、项目投资构成及预期效益等,不低于500字)


















附件13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县

企业名称

专特新新

所属行业

申报方向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开竣工时间(年、月)

2022年企业经营情况

项目核准、验收情况

项目投资情况

支持方式

申报金额

营业收入

营收增速

税金

核准(备案)文号

建筑工程验收文号

环保验收文号

环保验收文号

节能验收或登记文号

消防验收文号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其中: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2022年1-12月实际支付利息















































































备注:1.申报方向从“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中选填。

2.支持方式从“贷款贴息”、“专项补助”、“以奖代补”中选填。

3.“专精特新”从“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否”中选填。

4.所属行业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其他”中选填。


件14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资金当年分配明细情况

明细绩效目标

分配对象(企业名称)

申报方向

申请资金额度(万元)

项目实施目标(数量、技术、质量、市场、增效等)

项目年新增效益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其他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税金

新增就业人员

节能(吨标煤)

污染减排()



































备注:1.申报方向从“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中选填

2.“污染减排”是指COD、氨氮、SO2等污染物减排量。相关指标据实填写,如不涉及,则不填写。






附件15

真实性声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单位承诺,对本次申报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所有报告、附属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全权承担由于申报材料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关于安全、环保有关事项的声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声明,企业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现场审核意见


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经信(贸)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于  年 月 日到 (单位名称)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核。经核查,该单位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完整,与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一致,我们承诺项目推荐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承诺对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资料负责。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县(区)经信局,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1—6

2022年1—12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银行机构

贷款额度

贷款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2022年1-12

已支付利息






























合计







件2

2023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

主管部门: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园(新)区管委会(盖章)                                      单位:万元、人

序号

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核准、验收情况

项目投资(投入)

年新增效益

支持

方式

企业名称

县(区)

企业类型

优质中小企业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重点产业

重点产业领域

核准(备案)文号

是否需要施工验收

是否需要环保验收

是否需要安全验收

是否需要节能验收

是否需要消防验收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银行贷款

销售收入

税金

就业人员

节能(吨标煤)

污染减排()



是/否

建筑工程验收文号

是/否

环保验收文号

是/否

安全验收文号

是/否

节能验收或登记文号

是/否

消防验收文号




























































说明:1.“企业类型”从“中型”“小型”“微型”中选填。

2.“优质中小企业情况”从“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否”中选填。

3.“项目类别”从“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中选填。

4.“重点产业”从“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否”中选填。

5.“重点产业领域”根据所属“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领域填写。

6.“污染减排”是指COD、氨氮、SO2等污染物减排量。相关指标据实填写,如不涉及,则不填写。

      7.“年新增效益”指项目年新增效益。

8.“项核准、验收情况请各县(区)、园区主管部门征求县(区)、园(新)区环保、安全、税务、节能、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重点对不需要验收备案查的单项验收手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项目单项验收手续是否必备。

附件3

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个

序号

类别

财政下达资金额度

资金分配情况

已拨付到位资金额度

备注

支持方向

支持数量

支持金额

1

支持市(州)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2

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





合计







说明

1.资金拨付到位是指资金到达企业,未到达企业的为未拨付到位。
2.统计时间为截止2024年2月10日。

附:拨付明细表

序号

类别

支持企业名称

支持方向

支持金额

到位金额

具体到位时间

备注

1

支持市(州)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xxxx公司

工艺设备改造升级

xx

xx

xx.xx.xx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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