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jxw/2023-00059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1 |
文 号 | 眉经信发〔2023〕26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11-19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区)经信局,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3〕66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度专项资金(第一批)重点支持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各县(区)经信局、园(新)区经发(科)局组织当地申报单位于11月28日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县(区)经信局、园(新)区经发(科)局于11月29日前完成企业网上资料审核,并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征求县(区)环保、安全、税务、节能、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重点对不需要验收、备案、备查的单项验收手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项目必备手续齐全,提交最终书面审核意见,于11月30日前联合财政部门或者单独以园(新)区管委会名义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2份,含电子档)报送市经信局。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重复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县(区)、园(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资金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要突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于2024年2月8日前将资金拨付情况(附件3)及使用绩效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省经信厅已单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项目企业仅需网上申报,不再单独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郑婷婷,联系电话:028-33090835
(二)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联系人: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028-86264185
(三)市经信局监察内审科(申报工作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28-33090845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
联系电话:028-38111303
附件:1.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3.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 报 指 南
一、支持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
(二)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企业所属行业及实施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支持方向
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支持提质增效。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加快优质中小企业培育,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项目。企业于2022年竣工并投运的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项目,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金额,按一定比例(不超过40%)给予补助。如项目建设经费来源有银行贷款的,可根据企业2022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40%)给予贴息。补助和贷款贴息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不超过300万元。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项目。对2022年度新创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项目要求
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和扩大再生产项目,应当立项手续完备,符合环保、安全等规定,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在2022年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
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项目应是2022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发布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为准)。
五、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1.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1)。
2.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2)。
3.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3)。
4.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汇总表(见附件1-4)。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近1个月银行征信报告。
7.企业真实性声明,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声明和现场审核意见(见附件1-5)。
8.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安全、节能等相关审批手续以及相关单项竣工验收材料。
9.项目须提供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报告(投资金额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注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10.银行贷款合同(项目建设经费来源)、银行贷款拨付凭证、企业支付项目贷款利息凭证、2022年1—12月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6)。涉及项目建设贷款并选择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须提供此项资料。
11.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后的用能和产购销等佐证材料。
附件1—1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 请 书
申报单位:(必须与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一致)(盖章)
申报方向:提升发展能力建设—(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扩大再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单位地址: 市 县(区)/园区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2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 请 表
申报 方向 |
提升发展能力—(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扩大再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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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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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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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 |
根据GB/T4754-2017(行业中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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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 |
(请填写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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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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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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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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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重点企业情况 |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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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省级资质、证书、荣誉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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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 状况 |
主要经济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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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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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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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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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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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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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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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情况 |
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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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关 |
核准或备案文号 |
核准或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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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类别 |
竣工验收文号 |
竣工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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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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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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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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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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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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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园区 |
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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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及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最后一个单项验收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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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
其中,银行贷款(万元) |
自筹资金(万元) |
其他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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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贷款情况 |
贷款银行 |
贷款额度 |
贷款时间 |
贷款利率 |
2022年1—12月实际支付利息(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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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新增效益 |
就业人数(人) |
销售收入 (万元) |
利润(万元) |
税金(万元) |
创汇(以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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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工艺技术路线、项目投资构成及预期效益等,不低于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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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企业名称 |
专特新新 |
所属行业 |
申报方向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开竣工时间(年、月) |
2022年企业经营情况 |
项目核准、验收情况 |
项目投资情况 |
支持方式 |
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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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收增速 |
税金 |
核准(备案)文号 |
建筑工程验收文号 |
环保验收文号 |
环保验收文号 |
节能验收或登记文号 |
消防验收文号 |
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其中: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2022年1-12月实际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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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报方向从“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中选填。
2.支持方式从“贷款贴息”、“专项补助”、“以奖代补”中选填。
3.“专精特新”从“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否”中选填。
4.所属行业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其他”中选填。
附件1—4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资金当年分配明细情况 |
明细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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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对象(企业名称) |
申报方向 |
申请资金额度(万元) |
项目实施目标(数量、技术、质量、市场、增效等) |
项目年新增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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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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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收入 |
新增税金 |
新增就业人员 |
节能(吨标煤) |
污染减排(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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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报方向从“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奖代补”中选填。
2.“污染减排”是指COD、氨氮、SO2等污染物减排量。相关指标据实填写,如不涉及,则不填写。
附件1—5
真实性声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单位承诺,对本次申报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所有报告、附属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全权承担由于申报材料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安全、环保有关事项的声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郑重声明,企业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现场审核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经信(贸)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于 年 月 日到 (单位名称)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核。经核查,该单位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完整,与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一致,我们承诺项目推荐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承诺对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资料负责。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县(区)经信局,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6
2022年1—12月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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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银行机构 |
贷款额度 |
贷款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
合同编号 |
2022年1-12月 已支付利息 |
合计 |
附件2
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
主管部门: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园(新)区管委会(盖章) 单位:万元、人
序号 |
企业基本情况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核准、验收情况 |
项目投资(投入) |
年新增效益 |
支持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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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县(区) |
企业类型 |
优质中小企业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重点产业 |
重点产业领域 |
核准(备案)文号 |
是否需要施工验收 |
是否需要环保验收 |
是否需要安全验收 |
是否需要节能验收 |
是否需要消防验收 |
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银行贷款 |
销售收入 |
税金 |
就业人员 |
节能(吨标煤) |
污染减排(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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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建筑工程验收文号 |
是/否 |
环保验收文号 |
是/否 |
安全验收文号 |
是/否 |
节能验收或登记文号 |
是/否 |
消防验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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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企业类型”从“中型”“小型”“微型”中选填。
2.“优质中小企业情况”从“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否”中选填。
3.“项目类别”从“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中选填。
4.“重点产业”从“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否”中选填。
5.“重点产业领域”根据所属“工业5+1”“农业10+3”“现代服务业4+6”领域填写。
6.“污染减排”是指COD、氨氮、SO2等污染物减排量。相关指标据实填写,如不涉及,则不填写。
7.“年新增效益”指项目年新增效益。
8.“项目核准、验收情况”请各县(区)、园区主管部门征求县(区)、园(新)区环保、安全、税务、节能、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重点对不需要验收、备案、备查的单项验收手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项目单项验收手续是否必备。
附件3
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个
序号 |
类别 |
财政下达资金额度 |
资金分配情况 |
已拨付到位资金额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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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 |
支持数量 |
支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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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市(州)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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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 |
— |
— |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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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资金拨付到位是指资金到达企业,未到达企业的为未拨付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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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拨付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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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支持企业名称 |
支持方向 |
支持金额 |
到位金额 |
具体到位时间 |
备注 |
1 |
支持市(州)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xxxx公司 |
工艺设备改造升级 |
xx |
xx |
xx.xx.xx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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