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文件当前位置: 首页 > 政  策 > 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jxw/2023-00035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3-07-12
 文  号  眉经信党组〔2023〕48号  公文种类  通报
 成文日期  2023-07-12  有效性  有效

中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114日至1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28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赓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通报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经信局党组和彭盆同志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上来,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教育、增强政治规矩的良好机遇,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难得机会,全面务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17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检视、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审议《关于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定期跟踪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务求以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研究并审定整改方案,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牵头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开展牵头事项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对账整改,对单销号,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跟踪督办。坚持台账式管理、零遗漏落实,逐条逐项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按照“责任制+清单制”逐一整改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定期收集进度,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提醒。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改逐条逐项落到实处。

二、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学深悟透重要精神、核心要义。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领学原文。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年度学习计划,原文传达学习,定期进行讨论研究。二是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班子成员带队,分8个片区,结合“奋战一季度、夺取开门红”,深入区县、园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20余次。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前往仁寿县共峨村、柏山村和远景楼社区开展宣讲。“眉山工业”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共计60余篇。三是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已开展了市党史馆党史专题学习、年轻党员干部“制造强市攻坚”专题讲课、社科院专家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责任分工表,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举措,先后2次督查推进情况,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汇报、汇总调度、督查督办,确保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2.全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2022年,先进制造业营收同比增长2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印发《2023年制造强市攻坚年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向市政府常务会报告先进制造业发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开展调度,已制发制造强市简报8期。二是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省第7,工业投资增速居全省第6,各项指标排位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运行调度,深入开展包保服务,全力推动满产达产,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加快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工业项目“四百工程”,认真落实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形成实物增量,尽早竣工贡献产值增量;抓实服务保障,收集并“发点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加快兑现2022年度各项奖补资金,提振企业信心。三是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我市工业产销率提升。牵头筹备第三届成都都市圈产业生态建设企业供需对接云共享大会,征集整理成德眉资名优产品目录,发布供需对接机会清单;组织企业参加2023“三品”全国行活动暨中国(川渝)预制菜产业大会、中国“三品”战略峰会暨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已公示的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眉山上榜数量居全省第3四是2022年,全市1+3产业产值增长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211月专题召开1+3产业推进工作汇报会;锂电、晶硅光伏等7个产业已形成研究报告,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及建议。五是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累计营收增长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市科技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全覆盖工作。组织160余户企业200余人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筛选2户企业作为瞪羚企业培育目标。

3.统筹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一是出台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文件。印发《眉山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推动工业园区扩容提质、产业集聚,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二是督促指导眉山天府新区、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洪雅经开区等加快园区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提高项目吸引力,做大做强园区规模。2023年将大力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和人才公寓。三是2022年,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工业投资增速、技改投资增速远超年度目标任务。

4.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强化淘汰落后工作,加快淘汰落后步伐。2021年、2022年,淘汰落后任务的企业户数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出台《眉山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园区。3月上旬开展专项督导,制发工业绿色发展简报通报相关情况。二是积极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排放国内A级标杆企业评审认定,提升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三是加快出台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已完成方案初稿,待省上位文件正式印发,对照修改完善后出台。2022年实施绿色低碳项目个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制发《2023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目标任务。

5.增强争创示范工作力度。一是积极推进眉山数字经济发展,夯实以锂电、光伏、新型显示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优势产业,壮大数字经济规模。二是加强对上争取,做好经验总结,争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相关试点示范。5户企业被评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6.力争全面完成数字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大数据中心云监管平台项目列入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并初步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和投资概算评估等前期工作。待眉山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出台后,适时启动。二是强化数字技术应用企业培育。依托加州智慧城、联东U谷等数字经济园区,促进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孵化。三是推进市大数据公司、环天智慧等国资大数据公司与头部企业合作。环天智慧已与武汉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启明星辰等高等院校、头部企业开展合作。2023年计划培育数字技术应用规上企业3户,目前已培育4户数字技术应用企业入规,提前完成年度计划。

7.加强数据整合利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一是严格按照“应上尽上,全面迁移上云”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信息系统上云工作。截止20234月,市本级已实现信息系统(非涉密)应上尽上,全面上云。2022年,数据共享开放考核指标中打造跨部门综合应用场景等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考核得分为满分。二是积极推动市大数据中心合作运营,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分工有序推进。三是推动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20236月组织开展了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专题培训。四是出台相关政策,提升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性。20233月出台《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增加了支持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措施,提升平台企业推广云服务积极性,促进企业上云。2023年计划推动新增上云上平台企业100户。

8.进一步加大推动区县项目落实力度。一是积极指导、配合丹棱县开发丹棱桔橙产业大数据采集平台,并进行升级改造。二是仁寿县和丹棱县分别获批2020年四川省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和四川省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区县获批个数位列全省并列第一。2023年,青神县入围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下一步,继续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加强对区县和企业工作指导,积极对上争取,做到精准推荐、精准获批。三是配合市经济合作局开展网络科技龙头企业来眉考察等相关工作,积极协同推进相关项目在眉落地。

9.规范电力执法,加强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明确业务科室电力执法职能职责,规范开展电力执法。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新《安全生产法》内容。三是督促供电企业开展电力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闭环管理机制,并按季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协助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用户侧用电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切实做好了2022年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时期电力安全供应。五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电力运行安全管理水平。各区县、园区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10.切实增强能源保供统筹调度能力。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动机制,细化应急响应行动措施。前期已成立了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专班,建立市县两级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不同应急响应级别下的行动措施。二是前期已结合企业税收贡献、生产工艺以及用电特性,制定电力保供方案。三是制定了《眉山市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行动方案》等,最大限度挖掘供电潜能,做好迎峰度夏和大运会电力保障等相关工作。

11.切实增强无线电统一调度能力一是对无线电控制中心进行改造。正在升级改造现有控制中心,接入无线电监测管控系统、会议系统等,通过可视化大屏展示全市监测力量部署情况,实现全市技术力量调度,提升常态化管理和应急调度能力。目前,已完成硬件改造、可视化大屏安装,下一步将进行各类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二是增加区县固定站点。完善区县的无线电监测网覆盖,减少无线电覆盖盲区,获取广大区域无线电有效的全时域监测数据,增强对眉山市无线电电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目前,新增3个区县固定监测站点设备已安装完成,并通网运行。

12.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意见征求工作,明确征求意见部门修订完善《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定向眉山)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征求意见的部门。

13.督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建立项目资金监管台账,动态掌握资金拨付情况,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区县、园区发送提示函,确保资金安全。

14.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定《眉山市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定向眉山)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推动项目建设,强化资金安全使用,完善资金监督管理体系。

15.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现场核查文书记录一是完善专项资金现场核查资料。现场核查人员补签现场核查记录表,并注明补签时间。二是修订完善《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定向眉山)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现场核查流程,明确项目核查结果确认,坚决杜绝现场核查签字不全面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强化项目现场核查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认真核查现场记录文书填写的规范性。

16.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一是及时修正错误。发现错误的文章信息及时修正,修订完善并组织学习《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上网信息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坚持“谁报送、谁负责”“谁分管、谁审查”原则,先审后报,严格把关。三是加强督查通报。建立错情通报台账,及时跟踪问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7.认真履行党组书记、局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分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二是加强对《眉山市市级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述责述廉实施细则(试行)》的学习,吃透文件要求,准确把握述责述廉的范围、内容、方式等,严格遵照《细则》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三是20233月,组织召开2022年度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大会。四是对述责述廉报告引用文件标题错误的两名相关责任人,责令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撰写心得体会。

18.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引导,防止违纪行为发生一是加强教育监督。组织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印发《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辅导资料》手册,开展《2023年度党纪法规及机关制度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党性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的弦。二是深化以案促改,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在局党组会议会前学习及时通报省、市纪委相关典型案例,要求局干部职工对照反思,纠正自身思想和行为偏差,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37日,述责述廉大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对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425日召开全市经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陷落》,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廉政党课。巡察整改以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书面检讨、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42人次。

19.严格按程序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一是相关责任科室在处理退休干部违纪案中执行党员的纪律处分程序不严谨,责令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文件的学习掌握,确保深入领会党章精神、准确掌握违纪党员处分权限、程序。二是20232月,局人事科代表局机关党委参加、指导了局退休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退休支部认真实施好三会一课,规范会议记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0.进一步严肃学风文风会风。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明确14个方面的学习重点。二是2023413日,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工作更加严谨细致,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质量,确保文件办理科学、规范和高效。党组会组织学习《公文办理工作办法》,要求坚持“先审后报”“谁主管、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规范一般文件和重要文件的运行流程,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三是业务科室党组会议上会资料存档错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5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2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工作更加认真仔细,同时加强对《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失误。

21.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管控、压减“三公”经费。对油卡充值、公车维修保养实行预算-审批-执行-报销的制度。落实专人建立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及洗车台账,减少非必要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统筹使用车辆,严格控制租车,切实提高车辆利用率;建立租车台账,规范租车程序。二是召开2023年度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通报巡察反馈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和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反馈问题,组织学习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报账流程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对会议费报销、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费报销、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市经信局财务管理制度》及《市经信局报账须知》,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手续齐备、附件齐全,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行为发生。

22.切实加强会议餐费管控。一是2021年春运工作会因会议持续时间长,耽误用餐,业务科室临时安排参会人员用工作餐,存在无就餐安排报销餐费问题。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及报销人2人次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工作中更加注重细节、思虑周全、举一反三,杜绝违规报销。二是2021年工业和技改投资会议餐费因报销人员粗心,报账时未附领导签批件。因报销人已调离本单位,由办公室负责人对经办人员进行电话口头批评。三是2021年工业园区发展座谈会餐费由报销人个人垫付,故报销后转入报销人个人账户。因报销人已调离本单位,由办公室负责人对报销人进行电话口头批评。四是修订《市经信局财务管理制度》《市经信局报账须知》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报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手续齐备、附件齐全,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行为发生。413日,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要求严格执行《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凡会议活动先审批、后开会;会议费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23.清退违反规定发放工作时段值班补贴。一是清退违规报销的值班费。今后将加强审核把关,举一反三,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对7名违规报销人员提醒谈话。

24.加强业务学习,夯实财务基础工作。一是租房退款于2022222日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中心将该款项(连同其他退款)转到我局基本账户当日填制了记账凭证。下一步,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现金存款做到及时缴存、及时做账并编制凭证。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落实专人定期更新,真实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针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一步规范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相关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账账、账表相符。三是办公室已就多笔宣传物料制作费无合同、无签收手续的问题撰写整改情况说明,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与眉山市名家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合作协议》。报销手续不全的,已补齐验收清单、住宿清单、菜单、就餐人员名单等相关附件,并对省外租车合同和租车行程单作出情况说明。2021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餐费补开发票是报销人误把开票二维码当成发票,后因二维码逾期无法开票,故联系餐馆补开发票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47日,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报销人员等7人次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413日召开了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报账方面的规定,解读政策、制度,要求各科室固定报账人员,切实做到弄懂要求、规范报账。修改完善了《市经信局报账须知》,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做到手续齐备、附件齐全,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行为发生。

25.进一步规范项目合同签订。一是已补齐市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的验收报告,并撰写情况说明。二是责令责任科室认真学习《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局机关规章制度,吃透文件精神,规范采购,坚决杜绝违规采购行为发生。组织责任科室积极参加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科室报账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427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等3人次进行了提醒谈话。

26.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杜绝违规报销。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报销的范围、标准及注意事项。413日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上,要求各科室落实专人建立出差台账,避免重复报销、违规报销行为发生。二是层层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对出差的真实性、必要性把关;财务人员对手续、附件等审核把关。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加强管理,严格差旅报销把关。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办公室按季度将差旅费报销明细表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研,监察内审科牵头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今年已抽查2次。

27.严格合同执行。清退多支付的税费。因经办人已离职,314日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其进行电话口头批评。

28.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杜绝规避集体研究现象。一是责令责任科室就承办四川省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现场交流会议及报销会务费相关情况撰写说明。二是分管领导组织科室进一步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经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积极参加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制度等。三是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等2人次开展批评教育,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9.切实加强对采购项目监督管理。一是经核实,市无线电管理处消防维修项目系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眉山市锂电材料产业前景分析报告编制项目系上会资料出错。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市无线电管理技术监测站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要求今后所有采购必须按照局《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新能源新材料科已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档案管理制度》等。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等5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相关责任人2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

30.规范开展账目清理工作成立以分管财务班子成员任组长的采购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往来账目清理。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往来账清理工作,查明形成原因并核实是否符合冲销条件,清理完成后将形成报告

31.及时追回多支付的解聘补偿金一是2021年办理一名临聘人员辞退事宜过程中,局人事科就解聘补偿等相关事宜多次咨询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对解聘补偿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3月,律师事务所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出具调查处理报告,认定当事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存在过失,审查把关不严,导致我局多支付解聘补偿金。目前,此笔费用已由律师事务所追回并存入我局账户。二是313日,分管领导对经办人1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32.进一步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已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明确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经费支出事项金额,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定一致,进一步理顺了制度体系,优化了行政效能。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并汇编成册。二是强化制度执行。4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和2023年第12次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吃透刚性要求,弄懂制度修改前后的精神实质。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用权。

33.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党组工作规则制定更加严谨规范。一是210日,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坚持党内政策法规文件的学习更新,加强对文件的规范引用。二是2023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10次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新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

34.加强对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审核把关一是年度述职报告存在要件不全等错误的3名同志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在局党组会上通报此问题,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撰写好个材料,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科室做好审核把关。二是人事科对2022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修改完善。

35.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末位发言和党的建设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等相关规定并长期坚持。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2022年推荐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学习强国学习表现突出个人均按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确定。

36.支部换届等党建方面重大事项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举一反三,今后支部换届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将严格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37.合理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由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20229月已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关于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学习,科学合理分工,不断提高局党组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

38.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督促指导党支部制定年度讲党课计划并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及时提醒各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建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2月开展4名干部任前谈话;3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机关党委书记对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5月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一对一廉政谈话。三是制定了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安排计划,明确每月第四周为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固定时间,并按计划开展了走基层、送温暖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助力卫生城市建设 党员在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

39.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规定。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联系村帮扶工作方案》,局党组全力支持驻村干部全脱产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履行“第一书记”职责。二是2名驻村书记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到所驻村党支部。

40.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一是记录要素不全的,已责令相关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补全要素,补充完善记录。记录不实的问题,系党务工作人员记录时日期出现错误,已责令其对错误记录进行修正。二是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5个文件,并再次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抓好整改,进一步规范记录。

41.扎实做好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一是202011月干部选任中会议推荐汇总表登记票数填写错误,已责令人事科修正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二是2021年第6次党组会议选人用人议题由办公室、人事科双记录,但未在党组会议纪要完整反映。已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纪要,明确涉及人事议题的会议纪要应分别载明办公室、人事科记录人员。三是对档案审核认定不规范的4名同志的档案,目前已重新查阅、审核。通过发函、实地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程序进行了重新认定。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强化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细致严谨。五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档案经办人员和科长双人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审核、认定工作。

42.严格落实选任监督制度一是进一步强化认识。2023年第6次局党组会上通报存在问题,第10次局党组会和第3次中心组学习会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21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4项制度。党组会人事议题严格执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二是强化监督。20231月干部考察,已将监察内审科人员纳入考察组,考察对象公示电话为考察组内监察内审科人员电话。三是313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2人次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备案要求等相关规定。

三、抓好常态长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始终保持巡察整改责任不松、力度不减,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行责任清单,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持续推动整改后续工作。

(二)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挖问题源头,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强弱项、补短板、建机制,组织对各项内部制度再梳理、再完善、再修订,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三)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见效。统筹协调做好巡察整改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以“抓三精促三新”干部能力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强大动力,推动制造强市攻坚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3090845;邮政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5楼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邮箱10418121@qq.com




                                                                                                                                                         中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711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