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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298/2022-0001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2-01-30
 文  号  眉建发〔2022〕12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1-29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眉山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燃气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各城镇燃气企业,相关非居民燃气用户: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及时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预防燃气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工作安排和相关法律法规,市燃气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了《眉山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快推进非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普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眉山市商务局

2022129


附件【眉山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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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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