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298/2022-00011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30 |
文 号 | 眉建发〔2022〕12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眉山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燃气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各城镇燃气企业,相关非居民燃气用户: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及时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预防燃气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工作安排和相关法律法规,市燃气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了《眉山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快推进非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普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眉山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眉山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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