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tfxq/2021-00131 | 发布机构 | 眉山天府新区 | 公开日期 | 2021-09-10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天府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天府新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和《眉山天府新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天府新区镇(街道)法定行政
权力及责任清单》和《眉山天府新区赋予镇
(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方便群众就近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和《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梳理形成《眉山天府新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附件1)和《眉山天府新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镇(街道)要结合《眉山天府新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和《眉山天府新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在公示时统一事项目录清单名称为:《眉山天府新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和《眉山天府新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主动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学习研判,熟悉基本办理流程。新区相关部门要明晰镇(街道)、村(社区)权责关系、职责分工,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镇(街道)、村(社区)的履职能力。
附件:1.眉山天府新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
2.眉山天府新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
眉山天府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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