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5452341/2021-00025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15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转发《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流程,推广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集中采购模式,现将省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附件【眉市医保办发【2021】3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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