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4567/2020-00098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21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市政协第四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玉琪、向昕委员:
你们提出的《破解眉山旅游发展难题,解决眉山旅游“留不住、住不下”问题的建议》(第38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文化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游客停车难问题
三苏祠地处老城区,周边道路狭窄,交通拥堵,景区进入性差、停车难等问题十分突出,为缓解这一问题,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一是通过微信群、QQ群、导航软件等多种形式,及时告知市民、游客景区周边适时路况信息,引导市民、游客错峰出行,避免交通拥堵;二是积极拓展停车空间,划定停车区域,增设停车位,目前景区周边已规划10处街道作为车辆临时停放区域,可停放小车500台,大巴车100台。三是优化道路标识标牌;四是结合东坡宋城整体策划规划总体设计方案,拟在三苏祠周边建设一处大型停车场,以解决三苏祠景区旅游车辆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积极调整,推行业态奖励扶持政策的问题。
2014年7月8日,市政府《关于“东坡宋城”I期区域业态控制的批复》(眉府函〔2014〕90号)文件规定,东坡宋城景区鼓励景区范围内的经营户进行业态调整,凡是达到《“东坡宋城”I期区域内业态控制规划》所列业态,将给予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措施。该政策出台后,周边商家反响并不强烈,业态调整状况未达到预期。今后,我们还将根据东坡宋城建设的需要,努力推进业态调整。
三、关于着力构建“健康、文明、有序”的景区环境的问题。
鉴于店外摆摊设点对东坡宋城景区井然有序的旅游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依据《眉山市东坡宋城景区管理办法》(眉府办〔2014〕90号)“未经许可,不能在公共区间设置宣传促销摊点、户外广告和发放促销传单,禁止占道经营”的规定,暂没有放开对户外摊点的管理。如以后市上对景区户外摆摊设点有明确要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将根据实际需要划定部分区域进行统一管理。
四、关于综合打造川内首屈一指的音乐喷泉的问题
水幕电影灯光秀是以喷泉为基础,在喷泉水幕上投射灯光播放动画而成。在东坡湖建设从南至北的喷泉,并加装水幕电影系统,新增占地面积将超过1万平米,需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及后期管护成本。音乐喷泉使用寿命约15年,我市的音乐喷泉使用年限尚短,其设计及功能较为先进,如现在进行扩建,势必造成较大浪费。初步考虑,待音乐喷泉老化破损或需大规模维修改造时,一并进行总体规划提升。
五、关于建设一座“网红玻璃观光桥”的问题
2017年1月11日原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玻璃江索桥设计方案。玻璃江索桥西起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东接蟆颐观,是以人行为主的一座景观桥。该项目由眉山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并于2018年9月30日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关于统一规划东坡湖广场饮食、娱乐一条街的问题
依据2018年5月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眉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从东坡国际酒店至远景楼的湖滨路沿线地块,已规划为商业用地或带底商的居住用地,以支撑美食、酒吧等业态发展。
七、关于积极宣传推广,增设特色民宿的问题
目前东坡宋城景区正在由东坡区政府进行招商引资,东坡宋城景区欢迎具有一定实力的商家入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宿,解决游客愿意住下来,能够住下来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们对眉山文化旅游发展和关心支持。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邹传伟;联系电话:1588215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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