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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52315523/2020-00050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0-08-20
 文  号   公文种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中共眉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118日至1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3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有序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挑选9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整改落实日常工作。2020430日,市统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副市长冉登祥同志以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作了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分解整改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局党组先后三次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原因剖析,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多次在干部职工会进行部署安排,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督查督办,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工作逗硬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建立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定期收集汇总各科室(队、中心)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印送局领导以及各科室。结合每周例会,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多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强调,督促整改工作务实有效推进。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65%,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48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17个;制定整改措施192项,除需长期坚持的以外,已完成措施108项,完成率70%

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并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和科室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工作要点重要内容。三是党组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四是根据党的重大会议科学制定宣讲方案,抓好宣讲工作落实。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统计改革事项推进情况的督促,加快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项。二是将统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眉山天府新区、县(区)、市级部门(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范围。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联审联评、联席会议制度。四是修订完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评估环节监督管理,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五是科学制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3.针对巡察反馈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完善部门评价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二是指导县(区)加强名录库管理专职人员配备,每年按要求进行名录库单位实地核查。三是扎实开展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常规查询和农业统计数据质量抽查。规范行业主管部门数据报送方式。适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四是修订《眉山市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办法》,明确统计行风评价相关内容和分值,每年开展评价工作。五是做好日常考核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年底根据评价办法客观公正评价县(区)专业统计工作实绩。六是针对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开展预警预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七是组织统计干部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起,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年度述廉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相关规定,党组书记逐一审核把关。三是认真开展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将重大决策事项、人事任免、数据审核、资金管理和使用、物资采购等岗位的廉政风险作为重点排查内容。四是制定《眉山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五是收集全国、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负面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六是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

5.针对巡察反馈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工作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干部作风建设、“四风问题整治、狠抓执行等情况纳入目标绩效二次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制。二是开展庸懒散浮拖、四风突出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查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培养。四是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综合性作用,积极运用统计数据认真分析形势、推动科学决策,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

6.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公务接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进行整改。二是根据财务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实行一事一结,加大对报销资料核实力度,及时报销相关费用,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强报销审核,规范使用,对超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制定完善市统计局周期性普查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对普查经费进行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督与审计。

7.针对巡察反馈统计执法宽松软,震慑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文件。二是加强行政权力平台使用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权力上网运行主体责任,将新增统计执法案件录入系统。三是及时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五是严格执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建立眉山市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六是建立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七是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八是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资料。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8.针对巡察反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眉山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流程,严格按照规定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完善党组和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四是制定《市统计局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9.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工作。二是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党建工作纳入局目标绩效二次考核。三是及时制定《市统计局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印发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印发等情况。五是进一步明确支委会委员职责,明确三会一课、支部工作、党费收缴工作责任分工。六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七是督促党员按月主动足额交纳党费。

10.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有关问题由相关责任人员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任规定。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政工人事干部全面学习干部选任政策,认真抓好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干部回避、干部考察等干部政策执行。四是落实专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档案。认真学习干部选任资料归档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会议通知表述等,进一步夯实干部选任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对干部推荐提名、酝酿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实行全程纪实,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六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缺失档案材料。

三、坚持常抓不懈,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件件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按时销账;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注重加强建章立制,认真抓好执行,确保整改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局党组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加大教育警示力度,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转化整改成果,扎实推动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统计局工作安排,加强经济运行预警预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特别是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抓好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等重点工作,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为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168708;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段2号眉山市统计局;电子邮箱:msstjj@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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