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63278014/2020-00110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开日期 | 2020-06-12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再次公开眉山市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严厉打击“地条钢”工作要求,防止死灰复燃,持续整顿规范钢铁市场秩序,加强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我局于2017年4月28日设立了眉山市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炼铁、非法炼钢、非法轧钢等生产行为;非法销售“地条钢”行为;非法使用“地条钢”行为;外地流入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地条钢”销售、使用等行为;假冒伪劣与非法“贴牌”、“傍名牌”行为;不开发票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偷逃税行为。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邓晓玮刘圣华电话:028-38168239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信息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收集,信息收集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事件进行核实查处。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须采取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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