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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hbj/2020-00180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0-05-19
 文  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现将2020年第2季度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核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季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87条。其中,办公室41条、环境综合管理与监测科4条、大气环境科2条,土壤生态科2条、自然生态保护科1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7条、行政审批科27条、机关党办1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82条、市环境信息中心1条、天府新区分局12条。经自查,网站总体建设情况良好,无“单项否决”情况。

(二)网站运行情况

每周对网站进行巡查,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切实做到规范管理网站。对市政府转交的我局网站可能存在错链死链、错别字进行了逐一排查、限期整改。

(三)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第二季度共发微博410条,其中原创352条,粉丝647人,阅读量97余万次;共发微信52条,访客56943人,阅读量73550次,粉丝数量4510人。经自查,政务新媒体没有发现内容更新和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也没有涉及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主要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环境法制与信访科、水生态环境科、农村生态环境科、财务科和人事科无信息发布(宣传教育与政策研究科发布信息统计在局办公室)。个别部门信息质量不高,偶尔出现错别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网站迁移后域名和IP地址相关注销工作;二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我局门户网站整体迁移至市委市政府网站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网站迁移后的信息发布、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监管,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发布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附件:2020年第2季度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统计表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519


附件:

 

20202季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计表

科室名称

信息公开数量

局办公室

41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

 0

宣传教育与政策研究科

0 

环境法制与信访科

 0

环境综合管理与监测科

4

水生态环境科

0 

大气环境科

2

土壤生态环境科

2

农村生态环境科

 0

自然生态保护科

1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7

行政审批科

27

财务科

 0

人事科

0 

机关党办

1

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7

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82

信息中心

1

天府新区分局

12

合计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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