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tfxq/2020-00050 | 发布机构 | 眉山天府新区 | 公开日期 | 2020-03-30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天府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通报
眉山天府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严重拖欠
工资违法行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现向社会公布肖光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肖光辉,男,汉族,1976年5月7日出生,四川省营山县三兴镇顺水村2组,身份证号码:512924197605077419,是“眉山恒大文化旅游城销售展示区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截止2019年4月,肖光辉拖欠方明清、荣光福、张仕科等26名员工2018年9月、10月、11月、12月工资共计1362012元(大写:壹佰叁拾陆万贰仟零壹拾贰元整)。彭山区人社局于2019年4月15日下达《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眉彭人社监令字〔2019〕第1号),要求在2019年4月18日前核实并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19年5月31日,肖光辉支付部分工资后,仍差1177013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柒仟零壹拾叁元整)未支付。2019年8月1日,彭山区人社局将此案件移交眉山天府新区民生和社会事业局。同日,民生和社会事业局移送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肖光辉未按期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导致民工连续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肖光辉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警示企业依法用工、个人诚信带工。
眉山天府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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