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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63278014/2020-00048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0-03-04
 文  号   公文种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通报

各科(处)室:

目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有政务新媒体为:微信主运营号“眉山工业”。一季度,我局政务新媒体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扶持及经信领域等有关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发布相关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规范运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提供快捷、方便、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报送流程。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工作,强化日常运维。制定严格的审核程序,稿件层层把关,避免发布的信息中存在表述性、错别字、用语不规范等问题。

(二)强化动态更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我局政务微信更新270条,更新周期为每周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目前因为特殊情况,每天都在推送)。凡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经信领域疫情防控的相关动态、政策及公告及复工复产情况等,我局都第一时间跟进更新发布。

(三)强化互动交流。开设“互动交流”留言板块,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群众留言,回应民生关切,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咨询政策。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个别科室在制发文件时,没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发文处理笺“公开选项”一栏是否公开选项有时未明确,信息公开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科室报送的动态信息,存在错字、别字、语病或数据不准、引用政策错误等情况。

(三)报送流程不规范。个别科室未严格执行先审后报的程序,同时,重点领域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扶持等重要信息未实行“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双公示。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一)及时公开信息。各科(处)室要对照《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各科(处)室至少要报送一条工作动态信息,其他信息随时公开。

(二)严格考核把关。各科(处)室在发文处理笺“公开选项”一栏上明确文件内容是否公开,需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目录的时限要求,及时填写《市经信局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严格按程序送审后及时上网,重点领域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扶持等重要信息实行“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双公示。

(三)加强交流互动。进一步开发互动功能,完善答复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建议渠道,更好地回应网民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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