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28x/2018-00193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29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水务局眉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济堰管理处,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岷东新区管委会:
水库安全事关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大局,部分水库失事的教训深刻惨痛。长期以来,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已经成为水库安全的薄弱环节。近日四川省水利厅再次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督查问题情况的通报》(川水函〔2018〕1610号),通报督查发现问题,要求追责问责。为切实加强全市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抓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做出重要指示。2018年水利部、国家防总办已先后多次对全国水库安全运行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地发现问题进行严肃通报问责,充分说明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各地要牢固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意识,真正把水库安全放在防范化解水利行业重大风险的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水库安全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三个责任人”的明确、强化;切实抓好水库水雨情监测设施、应急预案规程、应急演练“三个重点环节”的到位、落实,坚决避免因水库安全责任措施不落实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二、对标考核标准,努力提升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今年水利部、省水利厅已相继出台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各区县、各单位要对标《四川省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中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大类34项考核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从各个环节努力提升水库工程管理水平。
三、抓住汛前时机,尽快补齐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短板”
(一)迅速落实资金完善“两预案一规程”编制。今年6月底前,各地编制完成了小型水库《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调度规程》简本,但编制深度不够,可行性、可操作性差。各县(区)要抓紧落实编制经费,利用2019年汛前这段时间,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逐库完成编制,及时报送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查批复,确保在2019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并按规定报备。各区县水务局每月25日前向市水务局报告编制审批进度和完成情况。
(二)及时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各地要按照水库大坝管理有关规定,落实经费定期组织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对纳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规划的水库要优先安排。
(三)强化水库“三个责任人”的培训。各地要提前制订2019年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培训计划,将“三个责任人”应知应会和需要掌握的业务要点等关键内容纳入培训方案,注重培训实效,严格培训考核。培训工作应在2019年汛前全面完成。
(四)组织开展水库安全应急演练。各地要切实做好水库工程应急抢险、下游受威胁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等应急演练工作,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织,明确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确保应急需要时高效运作。各水库应急演练务必在2019年汛前全面完成。
(五)抓紧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市列入2018年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洪雅县、丹棱县要注重工程安全生产和建设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彻底消除水库险情和隐患,实现安全与质量齐抓、形象与效益共赢。
四、严格责任追究,杜绝发生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履行职责,执行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凡是因“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要环节”等落实不到位、“两预案一规程”没有按时编制和审批、水库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存在不作为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市水务局、市防汛办将视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对有关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同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规定,抄报有关单位(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眉山市水务局 眉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
眉山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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