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60722300/2018-00069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18-07-19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完善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眉人社发〔2018〕55号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 山 市 财 政 局
关于完善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适应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眉人社发〔2017〕73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增加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类补贴,培训时间不低于120学时,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我市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目录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布的为准。
二、在创业培训项目中,增加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两个创业培训项目,培训学时及补贴标准均为56学时、800元/人。在眉高校组织在校大学生开展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每年培训规模不得超过本校在校学生总数的5%。
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开班、过程监管和补贴申报等,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眉人社发〔2017〕32号)管理。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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