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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人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7-08-09 10:10  市税务局 [字号: ] 打印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以上均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均免缴个人所得税。

(五)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六)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

(八)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均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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