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眉山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城市管道燃气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成〔2015〕69号),要求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分级负责实施监审工作;二是强化程序规范,努力维护成本监审工作权威性;三是强化市县联动,确保全市6月30日前完成。同时,我市还制定了详细的《眉山城市管道燃气成本监审工作方案》,标志着眉山城市管道燃气成本监审工作正式启动,为2015年年底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