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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市发改价格〔2012〕385号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28号)转发给你们,请市运管处和各地按规定认真测算(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除外),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对外公布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2〕828号文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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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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