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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市发改价费〔2012〕369号

先将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2〕804号

2012年8月30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物价 增值税税控 收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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