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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发改价〔2012〕6号关于眉山市中医医院新住院大楼地下停车场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0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东发改价〔2012〕6号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眉山市中医医院新住院大楼地下停车场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眉山市中医医院:

你院《关于新住院大楼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182号)文件精神,在进行察勘和定价成本认证、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汽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2小时以内(含2小时)3元/车·次;4小时内(含4小时)4元/车·次;6小时内(含6小时)5元/车·次;12小时内(含12小时)6元/车·次;24小时内(含24小时)10元/车·次。

二、你院应及时将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并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在搞好医院停车服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机动车停放收费属服务性收费,你院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依法纳税,出据相关税务票据。

四、此批复为试行,时间从2012年5月30日至2013年5月29日止。试行期结束后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此批复即行废止。试行期间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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